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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6部门联合发文治理校外线上培训,明确12月底前全部完成备案排查

2019-11-19 14:45:39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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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6部门联合发文治理校外线上培训,明确12月底前全部完成备案排查

平台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培训每节课时长不得超40分钟

为规范校外线上培训,11月18日,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即日起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

方案明确,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两类线上平台纳入备案管理

方案指出,近年来,校外培训部分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培训内容超标超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等问题。对此,方案通过备案管理、专项排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进行内容审查。参照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标准,同步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并明确了治理范围(备案范围)。

其中,机构住所地(营业执照或者ICP备案地址,下同)在广东省辖区范围内、已经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不含幼儿园、高职、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不含音乐、舞蹈、美术等素质教育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其主办机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纳入备案管理(专项治理)范围。

纳入备案范围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含网站、移动APP)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自建或自营服务平台;二是综合型的在线教育第三方服务平台。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全日制学校利用互联网技术自行组织开展的线上培训活动,不用申报备案。此类机构开设有线下实体运营场所的,若同时招收有学生在该店面进行线下培训的,应按规定申报办学许可证。

财务风险高的机构重点监控

方案指出,校外线上培训平台主办者应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机制,不得包含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课程设置要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线上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1:00。

方案要求,相关平台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单个机构专任教师数量不少于5人。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专任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广东省教育厅视情况对此类外教进行核查或抽查。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与用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收费和退费事宜,在平台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鼓励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

为切实防范因校外培训停业倒闭带来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风险,广东省加强财务预防监测,不定期抽查部分校外线上培训规范办学(含收费和预付费管理)情况,对财务不健康导致机构营业风险高、预付费风险突出的机构,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

明年7月将下架违规平台

方案指出,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实行动态监管机制。

通过备案审查的,列入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白名单。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有关部门不定期对白名单产品进行监测。不符合方案规定的,经提醒后仍无改进的,移出白名单。

此类平台被投诉、举报违反方案或有关法律法规的等行为,由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部门进行核查,视情况给予提醒、警告、移出白名单、限期整改等处理。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

平台主办者申报审查时存在主观恶意、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同一个校外培训平台在灰名单续存期间再次违反方案规定的,或拒不接受省教育厅监督指导的等,列入黑名单。

对列入黑名单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全省范围内通报,从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白名单剔除,不得再开展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对该平台主办者开展的其他教育培训活动进行重点监管等。

广东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监测、检查行动。2020年7月1日起,省教育厅将联合网信、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依法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经济处罚等。(金羊网记者 张璐瑶


来源:金羊网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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