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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允许裁员吗?被辞退了怎么办?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2020-03-19 16:11:45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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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王琴红报道:疫情期间,大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被压缩,原本盈利不错的企业也会因为民众购买力下降等而生存困难,导致一些企业选择裁员降薪来自救。那么,疫情防控期间,单位能不能辞退员工或解除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或被解除了劳动合同,又该怎么办呢?一起来听听权威部门和专业人士怎么说的。

罗先生仲裁登记记录

案例:因公司资金流断裂被裁员工获经济补偿

“谢谢你们,没想到我这么快就领到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020年3月12日上午9时许,罗先生通过电话向南昌市新建区仲裁院表达感激之情。

据悉,罗先生从2019年11月起就在南昌市新建区的一家物业公司上班,然而在2020年的3月10日晚上8点,他却收到了公司的辞退信息并要求次日到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正值疫情期间,他多次和公司负责人联系,询问被辞退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相关事宜,没想到被各种推辞。无奈,他在3月11日下午来到南昌市新建区仲裁院申诉。

“在接到案件后,我们先了解情况,后致电公司负责人,耐心沟通,阐明法律并协商调解方案。”南昌市新建区仲裁院仲裁员夏强强告诉记者,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资金流断裂而裁员,经过与公司电话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612元。

劳动者熊先生仲裁登记记录

夏强强告诉记者,罗先生的经历并非个案。劳动者熊师傅2006年10月入职某公司,今年3月公司重组被辞退,双方因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受疫情影响,熊师傅担心其权利难以得到及时维护。南昌市新建区仲裁院接待窗口的仲裁员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启动电话调解程序。通过讲解相关政策、就案释法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双方即达成一致,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熊师傅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3.5个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121997元。

据统计,自2月3日以来,南昌市新建区仲裁院通过强化政策宣传、热线电话、开辟维权绿色通道等举措案前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3件,涉及劳动者16人,共计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29万余元。

律师:用人单位借特殊时期无故裁员站不住脚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能辞退员工吗?”,针对记者的疑问,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立凤表示,疫情期间,如果说因客观原因,非员工自身的原因来不了,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如果是公司已经通知复工复产了,而员工又没有合理的理由不能来,是可以辞退的。

“是否能裁员,这要看具体原因,同时也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怎么约定的。”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立凤如是说。

此外,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吴小毛则认为,用人单位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进行部分裁员是可以的,但借此特殊时期,无故裁员就站不住脚了。

对此,仲裁员夏强强补充称:“除了特殊人群,疫情期间企业因生产经营确实需要裁员的是可以裁的,但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最新政策:企业不得与因隔离治疗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解除合同

什么是因生产经营需要呢?夏强强解释说,因生产经营需要裁员的属于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济性裁员,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夏强强进一步解释说,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是,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我们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被辞退了怎么办?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偿问题

夏强强表示,有的单位的某些岗位不需要了,需要辞退员工,就会主动和员工进行协商,但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单位辞退员工没有商量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问题。

被辞退了怎么办?夏强强建议,劳动者如果被辞退,可先和单位就经济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到仲裁委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仲裁。

“立案前,我们会给单位打电话看有没有调解的意向。”夏强强说,调解不了,仲裁委会依法受理并立案,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庭,就工作时间、工资水平、离职原因等进行庭审调查,与双方进行调解或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决。

夏强强称,经济补偿具体有多少,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来源:中国江西网
责任编辑:郑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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